9月25日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雷广发涉嫌故意杀害见义勇为英雄、南京市鼓楼区五台山派出所社区保安员薛爱苹一案,并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雷广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自9月5日受理该案后,市法院迅速调集审判力量,组成由刑一庭庭长任审判长的合议庭进行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雷广法,男,1971年8月21日出生于湖南省临武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湖南省临武县土地乡黎坪村四组。2002年5月20日凌晨1时许,雷广法窜至本市上海路12号附近时,鼓楼区分安分局五台山派出所保安薛爱苹刚好巡逻到此地,发现雷广法行迹十分可疑,遂走上前去盘查。雷广法见状拔腿就跑。薛苹奋力追赶,将其扭获。雷广法见难以脱身,突然用随身携带的钢丝缠绕在薛的颈部猛勒。薛苹不顾个人安危,全力与歹徒展开搏斗。雷广法随后,又用随身携带的钢锯九对薛眼部、面部、颈部连续猛刺几十余刀,并用钢锯刀切割薛的颈部。雷广法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经法医鉴定,薛爱苹系被他人勒颈致机械性窒息、反复刺戳关面部、切割颈部致大出血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雷广法为抗拒盘查,杀害保安人员薛爱苹,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惩罚犯罪,充分体现弘扬正义的审判宗旨,法院依法当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