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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宣判一批“双抢”犯
作者: 赵兴武 龚 达 发布时间:2002-09-26 13:23:07
昨天,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打击抢劫犯罪专项宣判,4起案件的10名犯有抢劫罪的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死刑及有期徒刑五至十五年,其中,杀害见义勇为的英雄周光裕的罪犯宋全月被依法执行死刑。
宋全月,绰号“大连”。2001年11月12日17时许,罪犯宋全月、魏祥和、陈志祥在南京火车站对面玄武湖边合谋抢劫行人。见郑某(被害人,36岁)沿龙蟠路盆景公园外慢车道由东向西行走,宋、魏二人即尾随冲上前将郑拦住,宋全月手持尖刀抵住郑的腹部,抢其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魏祥和抢其挎包,陈志祥赶到后随宋全月、魏祥和沿环湖路向西逃窜。此时,周光裕骑自行车途经此地,见状后立即奋力追赶这伙歹徒,并在环湖路盆景公园围栏处抓住了其中的魏祥和,宋全月见魏被抓,即返身持尖刀对周光裕上身猛捅数刀,致周光裕右胸上部大出血死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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