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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宣判一特大抢劫案
作者: 李云超 杨方程   发布时间:2002-09-20 08:58:40


    贵州高院近日在贵州省大方县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武德彪等特大团伙抢劫犯罪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武德彪、赵永国、李斌、赵延发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武德彪、赵永国、李斌等同时犯盗窃罪。宣判后,武德彪等罪犯被押赴刑场处决。

    1996年至1998年期间,罪犯武德彪先后邀约或相互邀约罪犯赵永国等人,在贵州省大方县对在乡场上进行牛马交易的村民及其他人进行跟踪拦路抢劫31次,抢劫中致死2人,致伤21人,其中重伤6人。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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