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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丈夫包二奶 故意伤害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2-09-19 12:57:28


    福建省南安市一名农妇因怀疑其丈夫在外包二奶而怀恨在心,用热烫花生油向丈夫泼去。该农妇最终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秀仅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11月间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陈秀仅怀疑其丈夫郑某在外面包二奶,故怀恨在心,手持菜刀朝郑某手、背各砍一刀,致郑某受伤。2002年3月13日晚8时许,被告人陈秀仅趁郑某不备之机,将一铝锅里的热烫花生油往郑某面部泼去,致其的手、面部严重烫伤。经法医鉴定,郑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秀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他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点评: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以暴力或胁迫、侮辱等手段,侵害其他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包括身体上、精神上和性方面的权利,并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暴力威胁着受害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时甚至会造成一个或者多个家庭毁灭的悲剧,对社会和家庭稳定构成了严重的影响和危害。

    解决家庭暴力的根本方法在于预防。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科学文化的普及,提高全体公民的文化道德素质;第二,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倡导宣传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的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第三,加快建立对付家庭暴力的社会机构,依法惩处家庭暴力行为。

    本案中,被告人陈秀仅因怀疑其夫在外包二奶,却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家庭暴力,最终落入法网,实在可悲又可叹。在我国,反对家庭暴力行为,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

    我们应该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预防和制裁家庭暴力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义务,摒弃反家庭暴力是“家务事”、“个人私生活”、“妇联工作”等错误观念,积极主动地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审判工作,依法惩处杀害、伤害、虐待、强奸家庭成员的犯罪分子,保护家庭成员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尊严。



来源: 蔡宗谋 黄碧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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