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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配错药 顾客无辜丧命
作者:朱丽斯 王家明   发布时间:2002-09-17 10:48:15


    日前,东莞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关于一“配错25克‘制草乌’致人中毒死亡”一案。被告人谢娜红没想到,因其缺乏专业知识,擅自配药,断送了一个人的生命。

    2002年1月4日晚10点许,受害人刘金成持一张中药处方到东莞市万江区某药店买药。恰逢中药剂师罗某某不在店中,西药剂师刘某某又在忙于为他人拾西药,而在该药店工作的谢娜红没有药剂师资格,却自作主张为刘金成配药。由于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谢将该处方中的一味中药—“川萆 25克”误认为—“制草乌25克”予以配剂。由于制草乌具有毒性,正常用不量不能超过3克,刘金成在次日服用该剂中药后出现手脚麻痹的症状并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经法医鉴定,刘金成是制草乌中毒导致循环及呼吸功能障碍而死亡。

    东莞市人民法院已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谢娜红在法庭上对自己配错药致人中毒死亡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东莞市人民法院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和属偶犯,且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以谢娜红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限徒刑3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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