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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1725万元巩义市伊洛信用社副主任被判死刑
作者:赵彤   发布时间:2002-09-15 08:52:55


    原河南省巩义市伊洛信用社副主任陈丙坤因金融凭证诈骗罪,日前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被告人田书宝因伪造企业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1996年3月8日,河南省侨台经贸总公司与河南省巩义市伊洛信用社签定了共同经营金融业务协议,后侨台公司委托陈丙坤负责伊洛信用社日常工作。后来,陈丙坤以办理贷款手续为由,从会计那里拿走公章并私自盖在三份定期空白存单上。1996年5月,陈丙坤利用这3张偷盖了公章的虚假存单,虚填了3份共375万元,交给郑州市商城信用社桐柏中路分社主任,由主任安排工作人员从桐柏分社将375万元全部转入荥阳市金马经贸有限公司的账户上,被陈丙坤从该账户全部取走。

    随后,陈丙坤利用伊洛信用社副主任职权,指使人找到田书宝私刻了一枚“河南省巩义市伊洛信用社业务专用”的假公章。他又利用假公章伪造了5张虚假存单,采取同样的方法,骗取郑州市商城信用社桐柏分社1350万元。案发后,仅追回被骗款140万元,造成银行损失1570余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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