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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金融贷款232万元邵阳第一骗被判无期徒刑
作者:欧阳山城 发布时间:2002-09-12 13:21:09
近日,邵阳市中级法院审结了一起特大诈骗案,一审判处主犯赵玉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万元。
1994年11月至1998年4月间,赵玉林伙同其妻童跃玲、信用社工作人员肖春平,采取内外勾结、非法出具金融票据、高息揽储存入金融机构再向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骗得10家金融机构的贷款232万元,造成金融机构207.9万元的损失无法追回。其中赵玉林为主诈骗贷款7次,骗得贷款208万元,单独诈骗贷款3次,骗得贷款24万元;童跃玲参与诈骗贷款3次,骗得贷款126万元;肖春平为主诈骗贷款4次,骗得贷款138万元。此外,肖春平还挪用本单位资金5万元,其中有4万元未退还。 法院认为,赵玉林、童跃玲、肖春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信用社的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贷款诈骗罪。肖春平身为信用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5万元借给他人,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其行为还构成挪用资金罪。据此,法院还判处童跃玲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肖春平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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