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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中级法院对刘现军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
作者:郭绍革 刘建鹏   发布时间:2002-09-12 09:37:53


    公安部挂帐督办的刘现军涉黑一案,经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刘现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爆炸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七罪同罚,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安民,和海鹏、程占房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郑瑞风、侯永杰、张志云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十三犯分别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以刘现军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自1996年至2001年,他们聚集一起,交叉结伙,大肆进行抢劫、爆炸、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买凶报复他人等犯罪活动,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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