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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扎针狂魔”案一审被判三年
作者:立 清   发布时间:2002-09-12 09:09:25


    曾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城区闹得沸沸扬扬,备受社会关注的专用针头刺扎妇女臀部的刑事案件日前在黄岩法院审结,一审以侮辱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张保林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33岁的张保林是江苏省涟水县人,作案前他与妻子都在黄岩打工,因其妻子患有妇科病,不能正常地过夫妻生活而感到苦闷。为寻求刺激,被告人于2002年2月28日凌晨6时许,驾驶摩托车尾随骑自行车的女青年郑某,用事先准备的医用针头刺扎郑的臀部,以寻求快感。自第一次作案后至2002年4月13日止,在这短短的44天时间内,被告人张保林利用早晚时间以同样的手段作案12次,致黄岩城区妇女早晚不敢出门,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保林为寻求心理快感而采用针头刺扎妇女臀部的方法侮辱妇女,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妇女罪,依据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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