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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审结一起特大假币案
作者:程修奎 丁伟   发布时间:2002-09-11 11:14:23


    日前,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一起特大持有假币犯罪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王维国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刘西平、胡宗灵均被判处拘投五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被告人王维国系利辛县阚町镇靳圩村王中楼庄村民,2002年3月18日,王维国在河南省从一名男子手中以25000元购买假币30万元。带回家中,为不使他人发现,多愁善感猾的王维国分别将所购买的30万元假币藏匿在机动车车头里和粮食袋中,并由同村村民刘西平负责出售假币。次日,邻村村民胡宗灵到王维国家中以1500元从刘西平手中购买假币10000多元,胡宗灵在返家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将王维国和刘西平抓获,并从家中搜出假币29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维国持有假币藏匿家中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被告人刘西平、胡宗灵明知是假币而予以出售、购买,两被告的行为分别构成出售、购买假币罪,均应予惩处,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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