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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送款六万元 敲诈勒索被判刑
作者:钟宗元   发布时间:2002-08-20 14:19:36


    聪明反被聪明误。爱慕虚荣,编造送款6万元又敲诈勒索的被告人王雁宇、王连青因犯敲诈勒索罪,近日,被江西省定南县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王雁宇、王连青系两姐妹。2000年1月至2001年5月,二人编造某领导能帮忙贷款100万,需活动经费和支付利息,贷款后给予好处的谎言,取得他人信任。她们通过叶某,先后借得温某等人9.65万元。2001年10月,因贷款没着落,债权人纷纷索要借款时,二人产生了敲诈勒索某领导的念头。由被告人王雁宇指使被告人王连青到某领导家中,谎称用酒盒装有6万元已送给某领导家属要求退还。遭到拒绝后,被告人王连青又先后到某领导家中、办公室,当面或打电话威胁该领导及家属。2001年10月13日,由王连青打电话给该领导,称“三天内拿不到钱,你就等着瞧”,并编造已将某领导收钱之事写成材料寄到北京有关部门。后两人因敲诈勒索未遂被公安机关抓获。

    定南法院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钟宗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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