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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一男子杀妻未遂被判刑
作者:王志元 发布时间:2002-06-28 13:58:22
近日绥中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一杀人(未遂)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绥中县李家乡村民本春友与娄文鲜系夫妻关系,两因感情不和常因家庭琐事吵架。去年的五月二十五日下午三时许,李春友在家中看电视,其妻娄文鲜认为音量过大,影响其休息,彼此发生口角,厮打在一起,李将娄打倒在地,用左手摁住娄的头部,右手从裤兜里掏出事先准备的甲胺磷农药一瓶,打开瓶盖,硬往娄的嘴里灌,并说要与娄同归于尽,娄在挣扎中将农药瓶踢掉在地,后挣脱出屋,而李春友拾起药瓶,趁其妻不备,将剩余的农药倒入自家水缸中,企图将妻子和孩子全部毒死,后被娄文鲜发觉而杀人未遂。
案经绥中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春友无视国法,采取投毒手段,企图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杀人(未遂)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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