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绥中一男子杀妻未遂被判刑
作者:王志元   发布时间:2002-06-28 13:58:22


    近日绥中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一杀人(未遂)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绥中县李家乡村民本春友与娄文鲜系夫妻关系,两因感情不和常因家庭琐事吵架。去年的五月二十五日下午三时许,李春友在家中看电视,其妻娄文鲜认为音量过大,影响其休息,彼此发生口角,厮打在一起,李将娄打倒在地,用左手摁住娄的头部,右手从裤兜里掏出事先准备的甲胺磷农药一瓶,打开瓶盖,硬往娄的嘴里灌,并说要与娄同归于尽,娄在挣扎中将农药瓶踢掉在地,后挣脱出屋,而李春友拾起药瓶,趁其妻不备,将剩余的农药倒入自家水缸中,企图将妻子和孩子全部毒死,后被娄文鲜发觉而杀人未遂。

    案经绥中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春友无视国法,采取投毒手段,企图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杀人(未遂)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