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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批毒犯伏法
作者:刘忠海   发布时间:2002-06-27 09:57:00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重庆市24名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分子今天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在这24名被处以极刑的毒犯中,有16人是重新犯罪。38岁的陈新江10年前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服刑期间又犯脱逃罪被判刑4年半,1999年因病保外就医。但他并没有改过自新,又走上了犯罪道路。2001年5月5日,陈新江向他人出售海洛因200克,在被警察抓捕过程中,他不仅拒捕,还企图抢夺警察的手枪,公安人员开枪示警后将其击伤,最终人赃俱获。

    今天被处决的犯罪分子中,贩卖、运输毒品数量都比较大,一般都在数百克以上,上千克、甚至过万克的也有。53岁的张天华是四川双流县人,去年他在昆明租用一辆货车,将海洛因混装在一些物品中发往成都,随后乘火车赶往成都,并通知其同伙到成都“接货”。同年4月5日,张天华与同伙在成都三环停车场交接毒品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12140克。

    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此前介绍,通过打击,重庆毒品犯罪得到一定遏制,但仍比较严重,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判毒品犯罪案件2288件,2602名犯罪分子被判刑,其中480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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