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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电话透“隐私” 自找麻烦吃官司
作者:刘 坤 李自庆 发布时间:2002-06-27 09:44:26
江苏省南京市一名中年男子,因给一位女同事的丈夫打匿名电话,透露该女与他人有所谓的“绝对隐私”而惹官司上身。日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00元;在本单位范围内为原告清除影响,恢复名誉。
原告张倩(化名)诉称:2001年10月9日被告打匿名电话给原告丈夫李浩(化名),多次指出原告与单位同事刘某之间有暧昧关系,且原告经常到刘某家,被告还将谣言散布给其朋友,扩大影响范围。原告与丈夫的关系也因此日渐紧张,导致原告情绪低落,精神不振,家庭关系及工作都遭受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被告以捏造事实的方式向他人散布有关原告的言论,致使他人对原告的生活作风产生误解,从而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名誉的侵害,理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特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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