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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制毒第一案主犯杨文东伏法
作者:卢晶、林邢 发布时间:2002-06-26 16:03:01
今天上午,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为主参与制造冰毒152.85公斤的制造毒品犯杨文东执行枪决。本案另两名主犯林智益、王巍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涉案的被告人陈伟、程志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3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5月,杨文东明知香港居民周志权、林建东(均另案处理)来丽水择址制造冰毒,仍为其寻找制毒窝点,并委托当地农民程志文帮其寻找一个偏僻、有水电设备和排污条件的厂房。程志文提供了自己在丽水市莲都区城关镇厦河村高坎头的一块责任地。经周志权等人现场观察同意后,程志文等开始雇佣工人建厂房。双方约定建房资金由周支付,使用完毕后厂房归程所有。 此后,杨文东还拉上本案另一涉案人陈伟分别陪同林建东等人在丽水当地的化学材料厂和化工原料商行购买了一些化学品原料和设备,其它部分制毒原料从外地转运到丽水,由杨文东租用房间堆放。林建东、林智益等人试制冰毒成功后,开始伙同王巍在丽水批量生产冰毒。期间,杨文东还安排陈伟为制造毒品购买部分化工原料、仪器、生活用品和送饭送水,但规定陈伟不许看、不许问、不许张扬。2001年1月初,陈伟、程志文确认了林建东等人在制造毒品。程志文找到杨文东要求其停止生产。杨文东书写了与程的租房协议,表示此事与程无关,并承诺其还可分得获利收入。此后,林智益等人仍在程志文建造的厂房内制造毒品,陈伟亦继续为其送饭送水。 2001年1月6日凌晨,公安机关捣毁了该制毒窝点。(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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