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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国际基金贷款青海一蠹虫被严惩
作者:马兴邦 发布时间:2002-06-26 10:00:34
近日,青海省贵德县法院一审审结一起大肆侵吞国际农发基金项目贷款,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昌耀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王昌耀系贵德县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办公室罗汉堂乡项目站负责人,该犯在经手项目贷款期间,以收贷不入账、涂改票据等手段,侵吞项目贷款71252.37元,用于赌博、吃喝,案发后该款分文未追回。王昌耀在任罗汉堂乡项目负责人期间,以做假贷款合同的方式进行冒名贷款,将应用于扶贫的项目贷款338633.70元挪借于其亲朋、城镇居民、个体户、国家干部和罗汉堂乡以外的人进行经商活动,案发后追回124640元,尚未追回213993.70元。王昌耀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严重侵害了国家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利益,贵德县法院根据王昌耀的犯罪事实依法判处上述刑罚。 据了解,国际农发基金项目贷款是联合国国际农业发展项目基金会发放于我国的,用于发展农业、帮扶农牧民群众早日脱贫的专项基金贷款。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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