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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法 难逃法网
作者:林忠明 龚寿庆 发布时间:2002-06-26 09:55:43
使用暴力阻扰案件执行的被告人陈金潮,日前被福建省石狮市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明志经济损失8000元。
去年8月20日,石狮市法院执行人员蔡明志等人来到蚶江镇锦亭村,依法执行陈世德拖欠石狮市移动通信公司电信资费一案。在执行过程中,陈世德之子陈金潮对执行工作多次进行阻扰,并企图用一大瓢滚烫的开水泼向执行人员,被及时制止。随后,陈金潮突然从执行人员蔡明志背后窜出,抡起拳重重地击向其脸部,一拳击中蔡的左眼部,致其颅底骨折。 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石狮市有关部门及石狮法院的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加大对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陈金潮的缉拿力度,并在网上通缉陈金潮。在法律的威慑下,无路可逃的陈金潮于去年11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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