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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市瘦肉精案被告判刑4年
作者:贾文军 殷水泉   发布时间:2002-06-21 16:38:37


    造成河源市数百名市民及学生食肉中毒的广东中洋饲料有限公司非法经营一案,日前由广东省河源市中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这家公司经理林清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去年3月至9月,中洋公司购买“瘦肉精”生产猪用混合饲料,最终导致同年11月7日河源484名市民因食猪肉集体中毒住院。

    今年4月28日,河源市城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中洋公司罚金15万元,判处这家公司经理林清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林清源及中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河源市中级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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