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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 撞死的竟是自己的父亲
作者:陈绍军   发布时间:2002-06-21 10:13:33


    一

    2002年2月14日(正月初三)晚7时,江苏省盱眙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G205公路远大加油城附近有一老汉倒在地上,可能是被车撞的。”110连忙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出指令。接警后,交警张守刚、王辉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发生事故的G205公路是条二级公路,南北走向,沥青路面。交警赶到时,发现现场有一位老汉倒在血泊中,经检查已经死亡。一辆自行车倒在路边,后轮被撞击变形。在路面上,有大量玻璃碎片及若干漆片。经搜索,还找到一只倒车镜。除此以外,现场没有其他证据,也没有目击者,而且死者身份不明。交警对现场提取的倒车镜及漆片进行走访比对,发现肇事嫌疑车辆可能是北京福田农用小四轮运输车。

    次日早晨,“公路上撞死一个老汉”的消息就在当地传开了。盱眙县黄花塘镇某村的肖老汉2月14日夜晚去在新街镇工作的四儿子家了,家人担心他的安全。打电话到四儿子家,居然没有人接。家人的心悬了起来,连忙去县交警大队报案,见到死者的自行车时,他们就哭开了:那正是肖老汉的车子!到殡仪馆辨认尸体,果然是肖老汉!

    消息传开,他的4个儿子和近20个亲戚赶到交警队,悲愤交加地请求警方:“尽快缉拿、严惩凶手!”

    2月16日,交警在对肇事地点附近的修理厂走访过程中有重要发现。安徽省天长市平安镇一个体修理厂老板向交警反映:“2月15日清晨7时左右,有一个人喊我为他的车补漆。我当时还没起床,就责怪他不该这么早来。他解释说有急事。我就起来了。”

    交警来了精神,忙问:“是什么样的车,有什么特征?补漆的位置?”

    老板说:“是农用四轮运输车,右前方撞坏了,已经修过。车右侧后车门下沿锈蚀了一个洞。对了,车头上还贴有一个大大的‘福’字。”

2月17日上午,在排查过程中办案交警得知,死者邻居李某门前正停着一辆农用小四轮运输车。去检查这辆车时,他们眼睛一亮:这车是北京福田牌的,右前方有修理过的痕迹,右侧后车门下沿锈蚀了一个洞。车前虽然没有“福”字,但能看出曾经贴过,近期揭掉了。

    交警忙问:“车主是谁?”

    村民说:“肖利(化名),他是死者的三儿子!”

    “把他叫来!”

    办案交警问:“多大年纪,什么时候学开车的?”

    “36岁,1998年学开车。”

    交警单刀直入:“这车是在哪儿修的,漆是哪儿补的?”

    肖利矢口否认:“我没修过车,也没补过漆!”

    “不可能吧!这漆看上去就是新补的。”

    “这是二手车,去年10月份我买来时就是这样!”

    “你父亲出事时你在哪里?”

    “我在家玩牌,没出去。”

    见交警盘问肖利,肖家亲属及围观群众很不理解,纷纷指责:“这是死者的儿子呀,儿子撞倒老子后会逃跑吗?你们这样办案不是瞎胡闹吗?”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36岁的肖利却出奇地冷静:“我有车,也是嫌疑对象,他们调查我是应该的。”

    后经那家个体修理厂的老板仔细辨认,他肯定地说:“没错,就是这车,我调的漆我认识!”肖利被带回县交警大队,进一步讯问。肖利说没把车借给别人开过,并一再声称自己的车没修过。

    然而,技术人员将现场遗留的漆片与该车车漆进行化验对比,发现两者化学成分完全一致。多种证据都说明肖利的车极可能就是肇事车。

    一直到傍晚7时,肖利的心理防线开始松动了,他供述了整个作案过程——

    2月14日下午5时多,肖利的邻居李某及其妻子要到本县旧铺镇走亲戚,请肖利开车送他们。邻居请肖利和肖老汉吃晚饭。肖老汉的四儿子在新街镇当教师,外出走亲戚未归,请他去帮忙照看家里。吃完饭,肖老汉就准备骑车出发。邻居李某劝告他:“天快黑了,你别骑车了!等会儿坐我们的车,顺便将你捎过去。”他不肯,骑着车顺着G205公路南行。

    几分钟后,肖利开车带着李某及其妻子上路了。当时天已擦黑,但是肖利没开车灯,因为电瓶出了故障。离开村子往南行驶约一里多路时,肖利只听“轰”的一声,挡风玻璃突然破碎了一块。他感觉是撞着什么了,回头一看,一个骑车者连车带人摔在路旁——出事了!害怕承担责任的他没敢停车,驾车逃逸。

    次日一大早,他将车开到安徽省天长市平安镇一个体修理厂补漆。一切就绪后,他才将车开回,像往常一样,将车停放在邻居门前的空地上。阴差阳错的是,自己撞死的居然是父亲!修车回来后不久,他就知道了这些。当肖老汉的家人和亲戚请求“尽快缉拿、严惩凶手”之时,肖利的心颤栗不已,他想说出真相,却没勇气。他害怕法律制裁,又怕无法面对亲人的谴责,所以只得在一旁故作镇静……

    据介绍,这是江苏省第一例司机撞死家人后逃逸的事故。因无先例,没有参照,处理起来有些难度。刑事部分清清楚楚,肖利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涉嫌交通肇事罪。

    关键是民事赔偿部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交警大队依法进行调解,赔不赔,赔多少,由肇事者与受害者协商,然后达成赔偿协议。3月下旬,交警大队已通知肇事者与受害者双方来接受赔偿调解,受害者代表来的是肖老汉的四儿子,可是肇事者一方却没有代表来,调解无法进行。此后,再次通知,依然没有人来。交警大队只好下达调解终结通知书。民事赔偿不了了之……

    6月上旬,肖利因犯交通肇事罪被盱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办案交警王辉说:“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自己种下的苦果得自己吃;发生事故后,必须勇于面对。抱着侥幸心理逃避,不是办法。‘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们运用多种手段,对交通事故逃逸案的破案率还是很高的。这次我们只用了三天就破案了。去年发生一起摩托车撞人逃逸案,我们5个小时就破案了。”

    王辉告诉笔者,这起事故纯属阴差阳错的巧合,但是它也说明了一个道理,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肖老汉出事时,他女婿正好开车经过这里,看见一人倒在路边。但是他以为是喝醉酒的人,嘀咕了一句“又是喝醉酒的”,就开车走了。如果他能及时送老汉到医院,可能老汉不会死。当然,话说回来,如果肖利在事发后主动报案,并积极救人,他父亲也可能得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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