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全国人大代表、潮阳市杜光(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桂溪等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
据检察院指控:自1989年开始,被告人张桂溪先后注册成立了潮阳市桂光(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生产企业,并于1995年取得了汕头经济特区港饶发展公司的经营管理权。被告人张桂溪于1999年1月至2000年6月,让魏俊武、黄国生(均在逃)等人以潮阳市光正工贸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的名义为其11家生产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人薛培生、张宏波在明知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受被告人张桂溪指使,为其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资金空转、做假账,协助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被告人张桂溪、张宏波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1351份,金额合计780886258.68元,税额合计132750663.98元,并已全部抵扣税款:在没有实际交纳税款的情况下,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0840992.25元。被告人薛培生自1999年5月1日开始参与犯罪,其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70份,金额合计662873203.53元,税额合计112688444.60元,并已全部抵扣税款;参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0617081.85元,至侦查终结时,上述被骗取国家税款尚未返纳入库。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