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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审结“名歌手”巨骗案
作者:杨守智 李银 孙玉春 发布时间:2002-06-20 15:49:42
近日,在滇西重镇大理市,一桩案件的审理引起了广泛关注。曾经是当地人民引以自豪的白族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杨洪英,因涉嫌巨额集资诈骗,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许多群众涌入法庭聆听对这位昔日明星的审判。
6月17日,大理州法院、大理市人民法院和洱源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杨洪英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另外10名主要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颠倒的“名人效应”引发的议论还远未结束,杨洪英在晚年演“唱”的这一曲人生悲歌值得深思。 昔日名歌手 今朝成巨骗 被告人杨洪英今年60岁,大理市人,白族,小学文化,大理州歌舞团退休职工。 20世纪70年代,一曲《苍山歌声永不落》唱响了中华大地,而歌曲的演唱者正是杨洪英。在她响彻大江南北的不落歌声中,人们认识了这位白族“金花”。从此,她成了当地叫得响的名人。 而如今,杨洪英让那些来不及听到她的歌声的人们再一次认识了她。不过,这次不是舞台上,而是在法庭里。 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杨洪英不断地借钱、不断地还钱,然后借进更多的钱。从几万元开始,几十万元、几百万、几千万,最终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检察机关公诉,杨洪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无法归还集资款,仍以高额利息和回扣等为诱饵,虚构资金用途,采取用后笔集资款兑付前笔集资款部分本金和利息的方法大量集资并将所集资金随意挥霍,最终集资总额达11400万元,其中诈骗6500万元,并致使6500余万元巨额资金不能归还。其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破坏了国家的正常金融秩序,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杨洪英本人在接受审查时说:“累计到现在数目太大,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 彩色光环唬人 高额回报骗人 在检察机关起诉杨洪英涉嫌诈骗的卷宗里,杨洪英通过数十人进行集资诈骗活动,一人搭台,众人唱戏,参与者自己出资者有之,向亲戚、朋友、邻居出借者有之,声势浩大。据了解,本案的涉及人员超过1000人,多数为附近农民,也有少数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 那么,为什么那么多人心甘情愿地把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甚至用自己的人格、名誉借来的钱拱手交给杨洪英呢? 彩色的光环迷住了许多人的眼睛。杨洪英1957年参加工作,1959年进入州歌舞团。作为一名歌唱演员在歌坛崭露头角后,杨洪英的荣誉也接踵而至:大理州政协常委、委员,全国青联委员、全国音乐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歌唱演员。这些头衔、光环足以让寻常百姓信任她。杨洪英作为州政协常委等,无疑要参加很多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在这些活动中与许多领导留下一些影像资料,这些本属平常之事。但是,杨洪英却时不时地把到各地演出、领导会见、握手等相册拿出来炫耀一番,这些举动起到了“此处无声胜有声”的功效。许多受害人错误地认为她有“后台”、“有来头”、“靠得住”,纷纷慷慨解囊,把钱拱手交给她。杨洪英坦陈:“有的人看到我和一些领导的合影,误以为我和领导一起做生意,靠得住。” 当然杨洪英最常用的手段仍然是利益引诱。重要手段之一就是用高利率作诱饵。在庭审中杨洪英说:“我从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借钱,付的利息一般是两分、三分,70年代差不多,也是两三分,80年代涨了一点,到90年代涨到了四分、五分,还要给回扣,虚开本金。”“有些利息是6分,最低是4分,有的是借一还一,甚至是借一还二”。如此高的利率、回报率是诱人的,比如杨洪英向李某某三姐妹借款10万元,一年到期偿还了20万元。如此高的利率杨洪英自然无法偿还本息,为了不“失信于人”,杨洪英就拆东墙补西墙,借新账还旧贝账,如果还不能全部归还,就收回前面的借条,重新出具包括利息在内的借条。案发后杨洪英的长子交出杨洪英收回的旧借条就有3027张之多。杨洪英在交代中说:“写借条是我取得债主信任的重要办法。”也就在这个过程中,杨洪英背负的债务越来越大。 害了集资户 苦了“小头目” 大理市海东乡下和村是洱海边较富裕的一个村,共有10多户村民参与这一非法集资活动,他们都倾其所有,将建房钱和发展生产的贷款都交给了杨洪英,以求获得高额回报。当发财梦破灭后,村民们开始为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能否追回而担忧了。 村民尹建梅一家共有21.1万元用于集资,其中包括自己弟弟和丈夫弟弟家的款共13万元,自家为建鱼塘的贷款5万元,还有一些存款。她说:“‘小头目’知道我家有一些存款和刚刚贷款后,就跑到我家来借钱,说要做大生意,肯定不会亏本,开始我们也担心,不愿意借。‘小头目’于是就天天来,并且一聊就到深夜。后来,我们真的动心了,觉得利息高,比做小工划算很多,就将钱借给他了。直到杨洪英的案件揭发后,才知道上当受骗了。” 张银莲、杨锁英、杨小叶等村民,家家养鱼,有数量不等的存款,分别将3万元、5万元不等的建房款或贷款交给‘小头目’做生意。她们反映,这些家庭的男人都认为,集资不可靠,反对参与这项活动。‘小头目’于是都找管钱的女主人,女人心软,经不住说,加上利息较高,挣的钱比养鱼来得容易,最后都将钱交给‘小头目’了。在杨洪英的非法集资案件暴露后,她们找到村委会,村负责人表示要给‘小头目’打招呼,尽快还钱。她们找到‘小头目’家时,开始很客气,保证肯定能还钱,但随着要钱次数增多,‘小头目’也很烦。 做“生意”的本钱拿不回来,各家的房屋无法建,养鱼、修理电器等生意无法做,这些家庭基本是上有老、下有小,一家有两个小孩读初中或高中,负担很重,要维持日常支出很困难。于是丈夫开始责怪妻子,妻子心里也不好受。尹建梅等介绍,几乎是家家都吵架,家庭矛盾已经凸现。 一些原先积极活动的‘小头目’,将钱送给杨洪英做生意,如今收不回来,心里也万分着急。 众多的受害者家庭中,如今已有两人因此死亡,其中,大理市下关镇大关矣村一位60多岁老人因为儿子参加集资,涉案数额超过200万元,一时想不通自杀了。 骗来骗去两手空 手段低劣教训深 杨洪英大规模地进行非法集资,导致众多人员上当受骗,血本无归,她本人也成为了众矢之的。那么她骗来的钱都用到哪里去了呢? 在杨洪英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案发后,司法机关从其家中查出两本存折,其中邮政存折账面余额仅为1000元,工商银行存折账面余额仅为131.96万元。查扣玉手镯10只,传呼机一只,手机一部。查扣的财产仅此而已,据杨洪英自己交代,集资得来的钱主要是用于生活,除此以外,就是在下关购买了20多万元的一间铺面房。杨洪英做过服装生意,但都做亏了,仅服装积压就占用了50余万元。用她的话说:“自己的财产,总计不超过200万元,钱几乎是左手拿来右手花去。” 杨洪英非法集资上亿元,导致6500余万元资金不能追回。回过头来看,只是充当了一个低进高出的漏斗,一些“幸运者”不仅拿回了本钱,还获得了丰厚的利息回报,而这种假象也促使更多的人参与集资,最终得利的是少数,更多的则是将钱打了水漂。 在杨洪英的借款过程中,有一个名词叫做“复利”,所谓复利,指的是杨洪英未能如期归还欠款及利息,便把借条收回,出具含有本金和利息的新借据。但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7月2日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的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显然,很多借款条本身已经违法,只能让人感叹,民间的私人借贷之所以屡禁不止,获利的欲望仍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 杨洪英骗了一大批人,同时也在被别人利用。在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大理市人民法院和洱源县人民法院进行的公开审理中,王东、赵凤珍、赵秀兰、杨秀琴、赵凤兰、杨秀兰、赵飞霞、赵凤莲等10余人,因为参与组织宣传非法集资,每人非法集资达数百万至数千万元,致使众多人员上当受骗,同时自己谋取了巨利。 杨洪英本人也令人惋惜,作为国家一级演员,享受着较为优厚的待遇,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最终却堕入了金钱堆成的泥沼,不能自拔,这其中或许有一时下海的冲动,有不善经营的无奈,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彻底地葬送掉自己的名声和地位,后果值得很多人从中汲取教训并进行深刻的思考。(完)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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