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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原规划局局长受贿被判十年
作者:温非凡 陈立烽 发布时间:2002-06-20 09:49:29
日前,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对原龙岩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叶永乐受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继续追缴赃款人民币7万元。
经审理查明,叶永乐在担任龙岩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市华莲路建设项目负责人、市中山路二期改造指挥部副指挥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59636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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