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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两盗车贼被判无期徒刑
作者:丁成玉 发布时间:2002-06-19 10:26:56
日前,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光权、吴耀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1997年2月21日至2000年10月11日间,被告人陈光权伙同被告人吴耀源、陈健斌(另案处理)多次窜到恩平市、江门市区、广州市,采取由被告人陈光权望风,被告人吴耀源、陈健斌利用螺丝批、剪刀等工具撬开汽车窗玻璃入内拆卸锁胆,然后配匙,把车匙交给被告人陈光权将车开走的方法,多次盗窃车辆。其中,被告人陈光权参与盗窃小汽车共18辆,盗窃总值人民币5276900元,分得赃款人民币855000元,所得赃款除被公安机关扣押人民币49100元和借给其弟陈光亮人民币260000元用于木线厂投资,以及用人民币108000元购买1台金杯牌面包车(该车为作案工具,已被公安机关扣押)外,余下赃款全部花光;被告人吴耀源参与盗窃小汽车共8辆,盗窃总值人民币2800700元,分得赃款人民币350000元全部花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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