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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一虚开增值税被告人被判九年
作者:巢时芳 发布时间:2002-06-18 11:04:37
日前,苏某虚开增值税发票,被镇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苏某,在宁波开发区某物资公司任董事期间,因单位抵扣税款不足,经公司集体商定找人虚开增值税发票,苏某先后授意刘某(已判刑)找人为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刘某通过旁人介绍,共开具伪造的增值税发票六份,涉税金额54万多元,均已由受票单位入账抵扣。案发后不久,全部被骗税款已由公安机关追回。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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