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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审结一故意杀人案
作者:向 明 发布时间:2002-06-18 11:02:31
5月16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崇州市法院审判庭,对2001年10月发生在该市神珠大酒店内的凶杀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1年10月7日凌晨2时许,在崇州神珠大酒店打工的被告人李剑回宿舍后发现其床单被打湿,便怀疑是同在该酒店打工的被害人杨奕等人酒后所为,尔后即与杨奕发生口角、打斗,打斗中被告李剑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朝被害人杨奕左腋,左胸部刺杀二刀后,逃离现场。杨奕经医院抢救无效,无血性休克死亡。凶案发后生,被害人家属在该酒店门口摆放花圈,引起市民的极大关注。被告人于2001年10月11日在眉山市被抓获归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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