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教师自杀 学校是否担责
作者:陈 红   发布时间:2002-06-07 09:57:51


    女教师在校自杀

    21岁的女教师叶渊原是湖北省南漳县报信中心小学老师。2001年8月28日,新学期就要开始了,她按时到校报到。

    9月2日是星期天,学校决定休息一天。上午9时许,有人看见叶渊提着塑料桶到河边去洗衣服。

    下午2时许,在学校施工的民工发现叶渊倒在河滩上,身边有一桶衣服和一个空药瓶。叶渊被送到南漳县医院后,医生发现她已经死亡。

    下午5时许,校长闫光生赶到叶渊老家,以叶渊病重为由,通知其父叶永健、其母徐仕凤速到县医院。叶永健得知真情后,一下子就瘫在地上。

    校方报警后,南漳警方进行了调查。经综合分析,警方确定叶渊是自杀!

    好端端的一个姑娘为什么会自杀呢?叶渊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

    校方坚持说,学校领导和同事从未发现叶渊有任何异常情况。而叶永健家,除了叶渊的弟弟考上大学之外,没有发生什么事,而且弟弟的录取通知书还是叶渊从学校领回来后,托人带回家的。

    据叶渊的同事李瑞介绍,读书时,她和叶渊是同学,叶渊在学校很优秀,特别是英语非常好,一直是老师心中的好学生。同到报信中心小学参加工作后,她俩住一个寝室,叶渊是一个比较保守的女孩,很少与外界接触,也没有谈过恋爱。

    既然这也没有问题,那也没有问题,那叶渊为什么会自杀呢?

    虽然叶永健夫妇想不通,但女儿毕竟是死了。经肖堰镇政府调解,叶永健夫妇与校方达成了《关于处理叶渊老师后事的协议》:一是继续查找叶渊老师死亡的原因;二是学校退还叶渊的上岗费7000元,补齐所欠工资1515元,给付安葬费1500元、抚恤金2764元。

父母多方求证

    一提起女儿,叶永健夫妇就哭得抬不起头。徐仕凤忍着悲痛,哽咽着介绍了叶渊的情况。

    叶渊从小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初中毕业后,叶渊考上了南漳县一中,而弟弟仅比她低一届,她考虑到家庭的经济条件,主动放弃了升高中上大学的机会,以高出分数线40多分的成绩报考了襄阳师范。

    2000年毕业后,叶渊到报信中心小学上班,一个月仅有200多元的工资,而且还不能按时发,零星发点工资,仅够吃饭。

    2001年暑假,她到南漳县城给一家餐馆打工,挣了几百元钱,却舍不得用,把钱给了弟弟。老板娘看她穿得朴素,就把自己的一套衣裙送给她,她还高兴地穿着这身衣服去照了张相。

    这么懂事的孩子,怎么会自杀呢?叶永健夫妇不死心,他们到处打听,希望能找到一点线索。

    据徐仕凤介绍,她打听到学校曾派人找过叶渊的朋友,问是否收到过叶渊生前写的信。徐仕凤据此推断,叶渊生前可能留有遗书,找到遗书或许能找到她的死因。但这封遗书在哪儿呢?

    据叶永健介绍,他找到当时葛公邮电代办点的秦师傅。秦师傅回忆说,9月2日上午,叶渊确实来发了一封信。9月3日,报信中心小学原校长吴玉智带了两个老师到代办点说:“我是叶渊老师学校的领导,她自杀了,我们将她要发的信拿回去!”遭到秦师傅的拒绝。但这封信的收信人是谁,他已经忘了。

    叶永健夫妇说,从这两件找信的事上看,校方知道叶渊写了遗书,并在私下里四处寻找、拦截。

    为了抢在校方之前找到遗书,叶永健夫妇开始四处找叶家的亲朋好友和叶渊的同学、朋友,查找遗书。

一封信揭开“谜底”

    2001年10月下旬的一天,叶永健得到消息,叶渊的表叔、襄樊市教委一位姓曹的干部刚刚接到一封叶渊的信,信中写了她自杀的原因。这封不知何故姗姗来迟一个多月的信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

    28日学生开学,当天晚上我就找到(教导处)郭主任说:“我天生嗓音不好,稍高的音都提不上来,你看,今年不要让我代音乐课了?”郭主任说:“我们学校没有哪个老师能代音乐,你的音乐公开课老师们都听过,都说好,你不代谁代?”

    30日下午,在(学校)小办公室我也说过:“上一届五年级的音乐课上,我总是搜肠刮肚把自己知道的所有的舞蹈动作、游戏都教给学生,一年中只教了一首歌,而且学生觉得不好听,也不怎么唱。”

    ……

    28日晚,我和郭主任谈了很长时间,我以为他会考虑这件事,给我适当地调一下。

    30日下午,课程安排下来,居然还是让我代音乐,我在小办公室,声泪俱下,几近哀求地说:“郭主任,音乐是我的弱项,你还是给我调一下,别的任何课我都愿意代!”说了很长时间,郭主任都没有同意。最后,我非常激动地说:“如果为这件事我出了什么问题,学校要负责!”当时,秦秀英、陈苗两位老师也在场。

    30日晚上教师开会的时候,闫光生校长大发雷霆:“有些人动不动就以生命来威胁,这样的人命贱!你们年轻教师都是科班出身,对学校安排的科目代不了,那只证明你无能,难道这也是你骄傲的资本?对学校下达的任务,你必须绝对地、无条件地服从……如果你有关系能找到好的单位,现在就可以走,刚好我们学校多出两个老师,如果你走不了的话,那就认命吧……”有的老师心知肚明,那是针对我说的。

    一方面,闫校长要求“必须绝对地、无条件地服从(安排)”;另一方面,自己确实代不了音乐课。走出这个地方不教吧,上岗费又拿不回来了。我真的被学校逼得走投无路了,也许,我真的只能像闫校长说得那样“认命吧”,然后悄悄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叶  渊  

    2001.9.1  

    看到这封信,叶永健夫妇不解:“难道教师没有申请调课的权利?难道校长的话就是圣旨?”

    据叶永健夫妇介绍,找到这封信后,他们多次找到有关部门要求解决此事,但有关部门一直拖着。

    于是,叶永健夫妇开始向上级反映情况。

    南漳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王道荣得知此事后,责成县教委与镇政府妥善处理此事。此后,镇教管会以文件的形式免去了闫光生报信中心小学校长职务。

    在要求校方作出经济赔偿未果的情况下,今年4月,叶永健夫妇将南漳县肖堰镇教育管理委员会、报信中心小学告上法庭。

双方各执一词

    5月15日上午9时,南漳县肖堰镇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对于本案的基本事实,双方均没有异议。争论的焦点是叶渊的自杀与学校有没有因果关系。

    庭审中,叶永健的代理律师、南漳县中心法律服务所律师余志文出示了李瑞老师对叶渊为什么自杀的询问笔录:一是因为工作压力大,我和叶渊两人都没有进编制,学校说不要就不要了;二是因为工资太低,一个月才200多元,还不能按时发,一拖好几个月,我们的生活比较窘迫。据笔者后来找到襄樊市教委那位曹姓干部介绍,叶渊是正规师范毕业生,按照政策应该进编制,而且在南漳与叶渊情况相同的老师有人进了编制,而叶渊没有进编制。除去校长批评、工资太低之外,没有进编制也是叶渊自杀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同时,余律师还出示了该校教师秦秀英的询问笔录:闫校长在会上说,有的人不服从安排,动不动就拿生命威胁,这些话,如果是我也受不了。叶渊在会上还流眼泪了,那个场面如果是我,我会站起来就走。那天会上刺激,导致叶渊心理承受不了(自杀)。

    余律师认为,叶渊自杀与校方有因果关系,校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肖堰镇教育管理委员会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其理由有三点:

    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的权利,从《关于处理叶渊老师后事的协议》中可以看出,每月仅有200多元工资的叶渊折算起来已经有5个多月没有发工资了;

    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教师享有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叶渊通过正常渠道向教导处主任反映自己的实际情况,要求调课,校长闫光生没有做任何思想工作,不仅不予调整,而且还在大会上不点名批评,直接导致叶渊自杀;

    其三,收取上岗费对叶渊产生了经济压力。正规师范院校的毕业生禁止收取上岗费。

    被告的代理律师、南漳水镜律师事务所孙华海认为,报信中心小学、肖堰镇教管会在对教师的管理过程中无过错,与叶渊自杀没有因果关系,不应给予经济赔偿。

    休庭后,笔者采访了本案审判长、肖堰镇人民法庭庭长邱德汉。他说,本案未经合议庭合议,他不能妄加评判,但他个人认为,作为校方管理人员,当听到年轻教师叶渊说“如果为这件事,我出了什么问题,学校要负责”时,应该积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而本案中校长不仅未做思想工作,相反在教师大会上大加批评,导致了叶渊自杀,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至于本案的判决结果如何,本报将予以关注。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