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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以“零口供”逮捕一名犯罪嫌疑人
作者:唐润 方政军   发布时间:2002-06-03 13:47:55


    武汉市公安机关近日在侦查一起伪造协议等手段诈骗湖北某药业股份公司30万元一案中,凭着缜密扎实的侦查作风,将一个个能证明犯罪嫌疑人丁某合同诈骗行为的证据收集,在丁某负隅顽抗,拒不交代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以“零口供”报捕并成功获批。

  2002年3月19日,湖北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到经侦处报案称:2000年9月18日,这个公司在武汉与北京信丰美安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签订了《关于“红花注射液”新药研制项目的合作协议书》。丁某使用伪造的抵押文件骗取了这个公司投资款30万元。接案后,为确定案件性质,办案民警立即着手案件调查,他们赶赴北京、辽宁等调查取证。查清了犯罪嫌疑人丁某使用伪造文件合同,利用已注销的单位签订合同、使用伪造“担保文件”骗取湖北某药业有限公司30万元的犯罪证据。在北京市公安局的配合下,经过连续两天的侦查布控,一举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抓获。

  为完善证据,在依法对丁某的办公室进行搜查时,发现了此案的重要证据——两枚使用过的假公章和两份虚假质押文件的原件。民警们三上北京,查找证人,锁定了能证明犯罪嫌疑人丁某涉嫌合同诈骗的有力证据,以零口供将犯罪嫌疑人报捕。(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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