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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妇女被拐卖香港“血泪坑” 部督大案终破获
作者:徐海波 陈本荣 田坚   发布时间:2002-05-24 13:30:48


    经过9个月的艰苦侦破,贵州警方最近破获了一起拐卖内地妇女到香港卖淫的案件。

  2001年7月10日,一封举报信寄到贵州省公安厅“打黑办”,信中透出一个惊人的信息:“一个叫张志文的人,从2000年7月开始,组织内地女青年到香港,强迫她们做三陪。这伙人分工明确,在县城有人办证,到了深圳、香港有人接送……”

  寥寥几行字透露重大案情,立即引起贵州省公安厅的重视。由于案情涉及面广,情况特殊,省厅当即成立专案组,开展初步调查。

  很快,来自香港警方的档案记录证实了举报信的真实性:2000年10月间,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镇远、台江等县的多名女青年,因涉嫌在港从事色情业,被警方遣返。

  黔东南州公安机关立即四处走访,讯问了这批女青年,一介叫“张志文”男人进入警方视线。

  据女青年称,这是一个在舞阳河畔某县城做皮鞋生意的福建人,曾多次利用香港方面寄来的邀请函,组织当地女青年出境“打工”……

   部督案件惊动两地

  案情初步查实后,贵州警方立即向公安部汇报了案件进展。公安部领导指示:“7.10案件”列为部督案件,贵州公安要从树立中国刑警形象的高度,全力侦破这起案件。

  很快,由公安部牵头组成的“7.10”案件的专案协调会在贵阳秘密召开,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湖南、四川等可能涉案的七省刑侦总队负责人出席了会议,香港警方也派代表参加了专案协调会。此次行动被香港警方命名为“前瞻跨界行动”,梁醒辉总督察带领8名香港警员,专程赴黔东南州首府凯里配合当地警方工作。

  “文哥”夫妇落网

  2001年7月22日,“张志文”被依法刑拘。在从被遣返的女青年中掌握大量铁证后,对张的审讯很快取得突破:“张志文”真名刘志文,他通过福建老乡认识了常住深圳的苏梅夫妇。苏梅让他“物色”当地女青年,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送往广州交给一个叫苏灿治的人,每介绍一人,可获3000元好处费。

  8月12日,在经过一月的前期准备后,专案组赶赴深圳,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查出苏灿治的藏匿处所,并一举将准备外逃的苏灿治、梁伟民夫妇抓获。

  结果发现,“苏梅”与苏灿治同系一人,“苏梅”只是苏灿治为隐蔽身份所使用的化名。经过突审后证实,其丈夫梁伟民正是受害者所说的负责在香港接站的“文哥”。

  “犯罪锁链”组织严密

   在几名关键的疑犯被擒获后,“7.10”案件真相浮出水面。经警方证实,几名疑犯分工不同,“各司其责”,形成了一个从内地到香港的“犯罪锁链”。

  刘志文无疑是“锁链起点”。这名曾在黔东南做皮鞋生意的福建人,2000年4月认识苏灿治,被拉入犯罪集团。在认识苏后,他立即潜入贵州黔东南各县,开始以招工为名,物色青年妇女,准备“货源”。从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一年间,他“推荐”了9名妇女。此外,他与苏灿治的亲信苏学良一起,还负责在黔东南各县“打点”关系,以便这批妇女能办到出境证明,并将这批妇女送往广州。

  苏灿治则是该“锁链”中的中间环节,负责在广州“接站”,并与香港方面联络,通知他们接人。

  “锁链”的尾端,便是苏的姘头梁伟民及一个名叫“阿龙”的人。他们负责为那些“有意到香港打工”的女青年提供邀请函。当然,到香港后,也负责为她们“安排工作”——接客,此外,还充当打手和监管人的“职责”。

  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的罪恶锁链中,一位黔东南州某县公安局的警察也充当了重要角色。这位因为两三千元好处费而彻底丧失良知的败类,不仅在办理出境手续时为刘志文等人提供方便,还把自己的姐妹推进了火坑,并在案发后通风报信,意图逃避责任。

  来自黔东南警方的消息,经九个多月的侦破,“罪恶锁链”已被斩断。等待一干嫌犯的,将是法律的严正审判。(完)

她们为何踏上血泪路

  新华社贵阳5月23日电(田坚 陈本荣 徐海波)这是山青水秀的黔东南的一座小城,“7·10”大案中的一个“重灾区”。

  一年前,小城的4名年轻妇女被拐骗出境,一脚踏进了香港的“血泪坑”。时隔近一年后,记者再次来到当地时,那些被骗的女孩已全数离家。在她们的家人看来,这样一段经历,不仅给她们的身体上带来伤害。名声与未来,都是她们在这个小县城里,将要面对的问题……

  被骗的小叶家有栋300来个平方的楼房,矗立在路边,其中好几个门面出租,装修里透出家境的殷实。

  小叶的四哥在家,对小叶被骗的事一脸漠然:“又不是第一次被骗,都是贪玩惹的祸。”

  据说,6年前,15岁的小叶便开始“不习惯”小县城里的生活,吵着要跟人外出打工赚钱。拥有房产、果园的父母当然不愿这幺姑娘外出受苦,便把她关在二楼房内。孰料,去意已决的小叶从2楼推窗跳下逃走。

  前年,一封来自香港的邀请信更把小叶弄得心潮汹涌。信中称,在那边就连洗碗一个月也可赚6000块钱。小叶不顾家人的反对去了。一个月后,小叶独自回来,变得出奇的沉默。

  直到去年,公安局的同志来家里了解情况,家人才知道发生了什么。父母当即气得病倒,在贵阳打工的四哥被召回家,照看家中事务。

  最近,小叶再度不告而别,到了哪里?做些什么?谁也不知道。“还想找回小叶吗?”面对这个话题,四哥狠狠地摇摇头:不找了,随她去!

  县城中,另一名漂亮的女孩叫小妍,在香港一天被逼接客28人,来了例假还要被打停经针的可怜女孩。对于女儿承受的兽行,小妍的母亲欲哭无泪。她指着一幢新近落成的三层楼的洋房反问:家里需要那点钱吗?

  起初,小妍说是到香港是打工,母亲未准。后来说是去旅游,瞒着家人在去年5月初来到了电视中见过无数次的香港。她不知道,在这里她将遭遇过去平坦人生旅途中从未想象到的一个陷阱。

  “我只想女儿回家,我怕她再出什么事情。”这位母亲带着哭嗓说。而对于那些让女儿倍受凌辱的嫌疑人,母亲则一片茫然,她不知道该怎样去追究他们的责任。她说,只想让女儿在外面避一避,因为当地的“流言蜚语”实在太多了。“如果能回到原来的清静日子,那多好。”她说。

  在记者走访的受骗者家庭中,几乎个个家境殷实。当地一位官员在分析这种现象时说,对境外事物的无知和对外面世界的“诱惑”,很可能就是“两支桨”,把这些清清白白的女孩骗出了境。而这种无知与“诱惑”,也正好是犯罪分子喜欢将目标瞄准大山中的小县城里的原因。

  这种分析得到了警方的认同。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贵州警方发言人称:“增强落后地区女青年的防范意识、判断能力以及自强精神”将被警方列入计划,作为防范类似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手段。(完)

香港醒来是恶梦

  新华社贵阳5月23日电(陈本荣 田坚 徐海波)“7·10”大案受害女青年在接受警方调查时,回忆起在香港的恶梦经历,许多人泣不成声。

  一到香港,负责“接待”女青年的梁伟民、阿龙,先发给她们用于联系的手机、衣物和化妆品,但接下来马上安排每个女青年上一节特殊的“启蒙课”。“学生”只有通过了这项考核,才获得上岗资格。

  正式开工后,“妈咪”和“马夫”负责联系嫖客,带着客人“点杀”的女青年混迹在酒店和宾馆之间。为防止女青年逃跑,当客人接受“服务”时,有“马仔”在门口看守。看到面目凶恶的打手,人生地不熟加上语言不通,失去一切身份证明的女青年只得忍辱偷生。

  按照该组织的规定,一个妇女卖淫一个钟点(30分钟)得港币350元,本人可以分得100元,其余归组织。如果在固定场所接客,接一位客人得港币1000—1500元,本人得200—300元。卖淫妇女还得从自己所得中扣除在港期间的生活费、办证费等开销。

  为了从女青年身上最大限度的榨取利润,梁伟民这伙人贩子将“兽性”发挥尽殆:对于称病拒绝接客的妇女,他们无论真假一律用棍棒实施“治疗”;即便是女青年正常来例假,为了不耽误工期,也被“妈咪”强行打停经针接客。

  19岁的女青年王某,于2001年4月被骗到香港,残酷的现实很快粉碎了女孩的幻想。相貌清丽的她成为狼窟中备受“欢迎”的对象。从当年5月2日至28日,王素先后被迫接客400余人,最多一天接客28人。当王某被香港警方解救遣返时,内地接人的警官简直无法根据原有的照片辨认出饱受摧残的她。(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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