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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礼金 贪污公款
延安副市长张解放等被开除党籍
作者:记者 王世焕   发布时间:2002-05-22 09:27:46


    陕西省纪委今天发出通报,决定给予延安市副市长张解放、岚皋县委书记戴晓林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建议有关机关撤销张解放延安市副市长职务,罢免戴晓林安康市人大代表、岚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县人大代表职务。

    今年50岁的张解放曾任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区长、区委书记,1999年2月任延安市副市长。经陕西省纪委查明,张解放于2000年春节前收受延安市某建筑公司副经理刘某礼金2万元。1999年至2001年5月,张又违反财经纪律在其分管的下属单位报销票据41651

    今年45岁的戴晓林曾任陕西省安康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岚皋县委副书记、县长,2000年9月任岚皋县委书记,2001年3月兼任岚皋县人大主任。经陕西省纪委查明,戴晓林在任岚皋县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先后30多次收受礼金达48100元;2000年11月和2001年3月,戴在为县上购买小汽车及装修小汽车过程中,采取虚开发票的办法,两次贪污公款14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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