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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度假”带来官司一串 两家客户向西安金冠公司索赔
发布时间:2002-05-21 15:08:26


    继孙女士之后,西安金冠假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另外两家客户又提起诉讼,将该公司告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孙女士仅退还所交资金要求不同的是,这两家客户提出了双倍索赔的诉讼请求。

  其中一起诉讼的原告王某夫妇认为,西安金冠公司与他们所签的合同中,有不少条款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禁止的、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从合同价格上讲,若以他们夫妇保持5年的会员资格计算,即以58527.5元(含后3年的物业管理费用)可在境外享有35天度假住房权,平均每天房价平季为1672.2元人民币,远高于泰国芭堤雅豪华度假酒店平均房价1072元/日间。而西安金冠公司在合同书中称此价已优惠了20%,这明显是价格欺诈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他们有权向西安金冠公司提出双倍索赔的要求。而根据西安金冠公司提供的情况,到4月28日为止,西安金冠公司的注册资金一直未能到位,缺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故王某夫妇分别将西安金冠假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陕西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和固格尔企业有限公司(英国)作为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这两家公司对他们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就在王某夫妇起诉的同时,西安金冠公司的另一家客户张某夫妇也对该公司提起诉讼,同样要求法院确认被告行为构成欺诈,判令被告双倍退还原告资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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