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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编造恐怖信息案开庭
发布时间:2002-05-20 15:57:34


    为了好玩,竟给公交公司和“110”指挥中心打电话,散布爆炸恐怖信息。近日,全国首例编造爆炸恐怖信息案在陕西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开庭。

  去年12月30日晚,在西安某连锁店做临时工的孙云亭,酗酒后用公用电话先后4次给市公交公司和“110”指挥中心打电话声称:有8个山东人要在611路公交车上制造爆炸恐怖事件并勒索200万—300万元,否则还要再炸3辆公交车。当晚,孙云亭再次通过电话散步恐怖信息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公诉机关认为,孙云亭故意编造散布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治安,根据“刑法”第291条第二款规定,构成编造爆炸恐怖信息罪。

  据悉,此案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新增第二款颁布的第二天,在全国尚属首例。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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