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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原副局长协助走私被起诉
作者:曹永新 李鹏翔   发布时间:2002-05-13 09:43:07


    湖北省工商局原副局长陈六斤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为不法分子骗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383万余元,日前被检察机关起诉。

    经查,1997年10月至1998年10月,陈六斤在任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期间,与社会不法分子及基层工商部门少数干部串通一气,先由不法分子提供走私车架号、发动机号、车型等情况,然后由基层工商部门对无进口证明车作出虚假立案和行政处罚决定,呈报陈六斤签批后,上报国家工商局,骗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下简称《没收证》)共计242份,其中由陈直接指使并参与办理的有22份。

    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省级工商部门对办理没收证进行实质性审核,工商部门对查获的走私汽车和无合法进口证明的汽车一律没收,不得变通处理。陈六斤明知有关规定,仍指使湖北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干部张勇、武汉市洪山区工商局副局长姚德慧等人为不法分子黄文胜在襄樊市、老河口市、武汉市洪山区等地工商部门作虚假立案和假没收决定,骗取国家工商局没收书13份。在明知麻城县、黄冈市工商部门虚假立案和假处罚的情况下仍予以签字上报,为彭亚洲等人骗取没收证9份。这22台车共计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83万余元。

    另外,陈六斤也接受黄文胜等人贿赂款9万余元。日前,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罪正式提起公诉。(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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