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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两名绑架案犯被判处死刑
作者:王宏伟 程红根 发布时间:2002-04-30 08:49:32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公开审理一起绑架案,绑架杀人的两名凶犯一审当庭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现年21岁的农民朱红超与其在虞城县新时代幼儿园担任教师的女友张兵芳2人,为谋取钱财,预谋绑架虞城县新时代幼儿园园长杨新建8岁的儿子杨柳。今年1月21日14时许,朱红超将放学途中的杨柳骗至其在虞城县城专门租用作案的房子内,并通知张兵芳到场。当晚,朱红超向杨新建打电话索要现金20万元。次日,朱红超、张兵芳得知杨新建已准备好20万元现金后,即商量先杀死杨柳,再到约定地点接钱。 1月23日晨,朱红超用尼龙绳将杨柳勒死后,赶至宁陵县火车站附近,打电话让杨新建速从商丘火车站乘开往新乡的火车,当火车行至宁陵站西一桥处时从车窗南边将钱扔下。杨新建救子心切,如此照办。朱红超拾得现金16万余元后,逃离现场。24日晚,朱红超与张兵芳将杨柳的尸体投入夏邑县胡桥乡一机井内。 法院审理认为,朱红超、张兵芳为勒索钱财,绑架并杀害8岁儿童杨柳,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且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在共同犯罪中,两人均系主犯,遂依法判处2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完)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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