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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威胁勒索巨款 西安一“爆破专家”被判9年
发布时间:2002-04-28 15:03:10


    西安某集团民爆分公司一名药剂制作工私制炸药,在3个月内数次敲诈两受害人70万元,后在引爆一娱乐城时,被警方捕获。西安新城法院昨一审以爆炸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其9年徒刑。

     放子弹炸药勒索1万元

  新城区检察院公诉称,2001年8月25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于斌窜至西安市长缨路一鞋店,乘无人之机,将两发手枪子弹由门缝放进店内,随后多次给鞋店经理打电话,勒索50万元未果。同年9月24日晚,被告人再次窜至该鞋店,通过门缝向店内撒放了两包炸药,向鞋店经理打电话说,如果不想出事就按他要求做。第二天,鞋店经理被迫将现金1万元存入于斌利用假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存折,后来被告把钱全部提走。破案后,警方追回赃款2000元。

     引爆炸药敲诈20万

  2001年11月6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于斌数次给西安金花北路一娱乐城负责人马某打匿名电话,索要20万元未果。11月16日下午2时许,被告把炸药装入胶卷盒内,放在娱乐城一楼通道并引爆,然后打电话向马某勒索现金。公安机关接报后,用手机与其周旋,确定其位置,最终在三府湾将正打电话讨价还价的被告抓获。

    赌博输钱萌生敲诈恶念

  昨日庭审中,于斌请求自行辩护,他不断强调自己的作案动机是因为赌博输掉了4万余元,只好想到去吓唬人要些钱,因为他有十多年的火药制剂经验,所以就配制了炸药,但并不想危害公私财产和人身安全。

  法院认为,被告于斌目无国法,采用爆炸、威胁等手段,勒索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危害了公共安全,侵犯了公民财产权和人身权,以爆炸罪和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其6年和4年徒刑,根据数罪并罚原则,执行9年徒刑。被告当场未表示上诉,只是叹气说很想妻儿。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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