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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之年诈骗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发布时间:2002-04-26 16:51:27
一个60岁的老头伪造了假身份证,还注册了空壳公司,骗取他人财物达20余万元,昨天他被卢湾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去年8月,已度过了大半辈子的戴某突发奇想要搞老年“创业”。他特意到马路上找了一个假证贩子,制作了一张假身份证,并以“单玉平”的假姓名,到某经济开发区注册了兆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随后又在丽园路租借了一处房屋,放上几张旧桌椅,开始做起了生意。 然而,公司开张一月有余,账面上却是“白板”一块,眼看混不下去,他打起了诈骗的主意。“单经理”先是收集了有关公司销售电脑、打印机的信息,然后以少量的进货与这些公司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来取得对方的信任。 当年11月,他觉得实施诈骗的时机成熟了,在短短的几天内,从几家公司先后提走电脑、打印机等价值20余万元的物品,同时以空头支票支付货款。等到那些公司纷纷遭银行退票找到兆吉公司时,“单经理”早已不见了踪影。 经公安部门努力,戴某很快落网。卢湾法院在审理时认定其犯了票据诈骗罪,依法做出了有期徒刑12年的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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