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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婚骗子”一审被判15年
发布时间:2002-04-24 14:05:14
4月22日,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以征婚为名骗财骗色的“征婚骗子”李红云15年有期徒刑。
化名为“杨子豪”、“李庆豪”的李云红是广东大埔县的一个农民,2000年开始在深圳市南山区租用一套普通住宅和一套豪华住宅,通过深圳市内的婚姻介绍所,与多名未婚女子交往。吹嘘自己在深圳有豪宅,骗取她们的信任,之后,便借口做生意被罚款和资金周转困难等手段骗取她们的钱财。如2000年4月中旬,他用“杨子豪”的假名和温小姐来往,取得温的信任后,他便开始“借钱”,先后骗了5万元多后,便再也不和温小姐联系了。6月到7月,他又使用假名“李庆豪”,使出浑身解数,分别与廖小姐、黄小姐、伍小姐三人周旋,分别从她们手里骗得88000、70000、36500元,甚至连黄小姐的哥哥也被骗了3万多元。更为严重的是,他不但让廖小姐等人失身破财,而且因他患有尖锐湿疣性病,致使几位被害人都被传染上了性病。 2001年4月16日,李云红被深圳市南山区公安分局抓获归案,5月被南山区检察院批捕。南山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判处李云红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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