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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劫千元杀人碎尸 两凶手被广东中山中院判死刑
发布时间:2002-04-23 14:07:47


    曾健华、王志芬两名杀人凶手在中山抢劫杀人后,还残忍地用绞肉机将被害人的尸体绞碎,昨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两人死刑。

  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黄明、曾健华(男,25岁,广西平南人)与王志苍(女,19岁,贵州赤水人)是恋人关系,两人共同在小榄某出租屋同居。2001年11月间,王志芬为筹集回家路费,与曾健华多次密谋抢劫被害人梁某财物。并准备了麻醉药、铁锤等物。11月16日晚,王志芬将梁某骗到她的出租屋,将注射有麻醉药的饮料给梁某饮,以致梁昏迷。这时在屋外的曾健华进屋卡住梁的脖子致其死亡。

  两人将梁的尸体拖入卫生间,将他身上的1000元现金等财物抢走,又共同将梁开来的奥拓小汽车连夜开回广西曾健华家中藏匿。曾、王两人在广西期间,商定用绞肉机来处理梁的尸体。11月18日,曾健华在广西买了绞肉机后,与王志芬一起回到小榄。19日,王先逃回贵州,曾健华在碎尸时被梁的亲属抓获。22日,王志芬在贵州亦被抓获归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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