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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角钱不合格保暖袋烫伤7岁男童 法院判赔近5千
发布时间:2002-04-22 14:05:40
一只售价仅5角钱的无产品合格证的保暖袋引发了一场官司。日前,被这只保暖袋烫伤的7岁男孩孙俞在奉化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获得赔偿金4800元。
去年12月25日中午,孙俞在奉化市青云村一小店内购买了一只“太空”保暖袋,随后将袋放入贴身裤腰处,不料保暖袋失落到右腿小腿肚上。这个温度高达60℃并不断发热的保暖袋在孙俞身上留下了长20厘米、宽10厘米的创面,占体表面积的4%,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孙俞在其父的帮助下,一纸诉状将“太空”保暖袋的经销商告上法庭,提出赔偿生活费和精神损失费合计7500余元。奉化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经销商销售无合格证的商品,理应承担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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