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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苍蝇引发官司
发布时间:2002-04-19 16:44:39


    近日,一起货款纠纷官司随着法院判决的执行而告终结,有趣的是这起官司是由一只小苍蝇引发的。

  2000年12月20日中午,几名消费者在江苏高淳县淳溪大富豪酒店用餐时,发现所饮用的“珍窖”酒内竟然有一只苍蝇,便拒付餐费。随后大富豪酒店与向其供应“珍窖”酒的南京金海利食品有限公司交涉,声称酒中有苍蝇这件事使顾客拒付餐费,并引起酒店声誉急剧

下降,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但金海利公司拒绝赔偿。因此,大富豪酒店便拒付其拖欠金海利公司的4440元货款。

  2001年1月17日,原告南京金海利公司起诉被告高淳大富豪酒店拖欠其货款4440元。这起案件于当年2月6日开庭审理,而有趣的是被告当庭反诉金海利公司供其销售的“珍窖”酒瓶内发现苍蝇,要其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5000元,并且要求在此事处理完之前拒付货款。

  法院将两起案件合并审理,经对证人证言的分析判断,推定引起纠纷的那只苍蝇原来就在酒瓶中,金海利公司应对这瓶存在质量问题的“珍窖”酒承担责任,而金海利公司没有推翻证人证言的有效证据以免除责任,金海利公司必须因销售不合格商品而承担责任。而大富豪酒店未能就全部反诉请求提供相应证据,法院认定其直接经济损失为231元的餐费,其余损失不作认定。因此法院判决大富豪酒店还清欠金海利公司的货款4440元,从中扣减餐费损失231元,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承担一部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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