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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广厦股票案今日宣判:原告诉讼请求被驳回
发布时间:2002-04-19 17:00:09


    备受证券市场人士关注的银广厦股票离奇买入案,自3月19日第一次开庭之后,经过一个多月的法庭调查、证据交换等工作后,今天上午在广州越秀区法院进行一审判决,法官宣布: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诉讼费用4800元由原告承担。

  法院认为:买入事实成立,但原告未能举证买入事实是被告工作人员所为,故被告对原告账户通过夜间电话委托买入无过错。宣判结束后,原告律师认为此判决不妥当,因为在对交易规则的理解上,双方存在差距,应以权威机构的解释为依据,但目前并没有这样做。原告丁全新表示,不服此判断,将按法律给予的权利进行上诉。而被告的代理律师在事后认为此判决是公正的,因为丁先生的损失与被告的责任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据原告丁全新介绍,在全国此类案件中,广州是第一家作出判决的。而此案是今年1月立案的,从审判速度看是最快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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