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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问题引起矛盾 江苏一九旬父亲状告七旬女儿
发布时间:2002-04-19 15:01:34


    93岁杨海山老汉状告70岁女儿等4名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一案,日前在徐州市云龙区法院开庭审理。

  杨老汉共有四女三男7个孩子,最大的女儿70岁,最小的儿子也有51岁。1994年,老人意外摔伤,需要全天候看护。7个子女曾达成协议,每人每周伺候一天。但一些子女不能尽心尽责,后来子女们又通过协商,每人每月出100元,作为老人的生活费和保姆的费用。可是,老人埋怨一些子女每月只来一趟,丢下钱就走人。今年3月初,老人因病突发住院,医药费花了三四千元。可是,除了大儿子、小儿子、小女儿外,其他子女很少甚至不来看望,医药费也不肯出。无奈之下,老汉将这4名子女告上法庭。而据其子女反映,老人对子女没有“一碗水端平”,老人自身有积蓄,也应体谅子女生活的困难。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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