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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平侵吞学费”案审结
发布时间:2002-04-18 16:25:26
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轰动一时的关平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关平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被告人关平,女,现年40岁,捕前系河南省理工中专财务科出纳。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5月至2001年3月,被告人关平利用其担任河南省理工中专出纳的便利,使用“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和“白条”等241份,收取241名学生学费50多万元,不作账务处理,用于个人赌博挥霍。法院同时还查明,2000年1月至2001年3月,关平使用银行现金支票,以单位之名先后61次从该校在银行的账户上提取现金176万余元,未作账务处理,用于个人赌博挥霍。案发后,被告人携带8000元现金逃窜,后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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