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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头老公”被判坐监
发布时间:2002-04-18 14:59:22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台湾“人头老公”与辽宁省的不法分子勾结组织卖淫案,涉案的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罚金2万元,5人均没有上诉。

  据辽沈晚报报道,2001年3月22日,自称台湾来沈游客的赖文进、黄文德、赵志明入住了沈阳某宾馆。沈阳负责接待的是来自辽宁宽甸满族自治县的一男一女,男的名叫唐恩辉,女的名叫陶凤鸣(真名李丽双)。台湾的3名男子被称为 “人头老公”,专门利用假结婚将女青年带到台湾从事色情活动,到台湾后再办理离婚。

  5人在某桑拿浴老板边某(在逃)的帮助下,找到了卖淫女闵某,又找到了曾经利用假结婚去过台湾、尝到“甜头” 的卖淫女李某,与台湾“人头老公”在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2001年4月28日,就在他们很快就要拿到结婚证书的时候,他们在宾馆里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交代,这已经是他们第四次勾结台湾色情组织,利用假结婚手段将6名女青年带到台湾从事色情服务,后两次刚办完手续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了解,台湾色情组织先提供女青年去台湾的费用,待其到台湾后再从其色情服务的收入中扣除,还要从中提取30 %到50%作为组织的收入。此外,卖淫女每个月还要向“人头老公”交3万元台币,直到她们离开台湾为止。唐恩辉称,每介绍一位卖淫女过去,可获得5000元人民币的回报。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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