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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法庭讨阳光 重庆市中院开庭审理首例采光案
发布时间:2002-04-15 16:45:54


    沙区68岁的老人马达福为争取自己的采光权,向侵权单位——重庆天鑫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天鑫公司)索赔55510元。日前,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我市这桩首例采光权案。

  新建高楼挡我家

  马达福,是重庆轴承工业公司(下简称轴承公司)退休职工,长期住天星桥正街6号轴

承村17栋1—1室。

  1997年,天鑫公司与轴承公司紧靠轴承村老居民房16栋和17栋,联建了一栋商住楼。先后将轴承村居民楼外堡坎条石挖掉,占用36米宽的消防通道,将原有垃圾点破坏,将原有化粪池挤掉半个……

  1999年初,这栋商住楼终于建成,但将16栋和17栋居民楼封了个严严实实,新楼和旧楼的房屋间距仅有30多厘米。旧楼居民的家也从此告别了阳光,底楼的居民更是“暗无天日”。

  轴承村人苦恼多

  居民们告诉记者,自从商住楼开工后,他们就开始了无尽的烦恼:火灾隐患揪人心,久违阳光好压抑。

  自从建了新的商住楼后,消防通道被压缩成了30多厘米的缝隙,“这远未达到‘多层民用建筑防火间距应为4—6米’的消防规定。”马达福老人如是说。同时,记者昨日在现场发现,新商住楼通道的消防水箱里没有水龙带和水枪,形同虚设。

  昨日中午,记者在现场看见,两栋10层楼的商住楼像两扇大门将整个轴承村关闭得严严实实。轴承村16栋、17栋楼房只有6层,通风和采光均遭到严重影响。记者走进底楼马达福家,里面一片黑暗,只有开灯才看得到过道。

  漫漫四年维权路

  1997年12月13日,轴承村居民寄出了第一封投诉信后,在后来3年的时间,他们先后无数次到沙区人大、政府和市相关部门上访、投诉。

  经过居民们的争取,开发商天鑫公司分别给16栋和17栋的居民12家住户发放了1000元的“照明补偿”。其中,马达福获得了1200元。而一崔姓住户坚决拒收1000元的补偿。轴承公司有关负责人4次登门,承诺将补偿费增加到4000元,崔断然否决:“阳光、视野、畅快的呼吸、身体的健康是用钱能买的吗?”

  在黑暗中生活了4年的住户马达福奔走呼吁无果之下,于去年9月6日以天鑫公司和轴承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采光权为由,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家公司排除妨碍,并赔偿经济损失55510元。

  对此,天鑫公司和轴承公司认为,马达福的遭遇是事实,但是,他们已向居民发放了“一次性电费补偿”,马也领了这笔钱,他们就不再有责任。

  “我并没有与开发商就采光问题进行任何协议,怎么我就处分了自己的权利了?且沙区法院没有公开宣判……”。马达福极为不服沙区法院今年2月26日的审理结果,“即马已处分了自己的权利,不主张马的请求”,并于今年3月6日上诉到市一中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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