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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中院对10名涉毒案犯作出一审判决
发布时间:2002-04-12 14:19:30


    10名涉毒案犯近日在益阳受审,今天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些涉毒案犯作出了一审判决,其中5人被判处死刑。

  经过连续两天开庭公审,法庭审理查明,丁梅贞等8名被告人在2001年1月至11月期间,分别在广东、湖南等省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上百次,共计6000余克,经合议庭合议及审判委员会讨论后,益阳中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丁梅贞、王三清、袁建星、瞿海南、徐伟平被判处死刑,李水红、唐利利、王正坤等人分别被依法判处屋期徒刑至3年有期徒刑。

  据悉,丁梅贞等毒品犯罪牵涉人数20余名,除今天判决的10名案犯外,另有4名已经判刑,还有10余名负案在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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