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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建国来涉案人数最多刑事案今日开审
发布时间:2002-04-12 11:12:10


    今天,多年来在新密等地疯狂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的王建华等66人特大犯罪团伙将被押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席。该案是郑州市建国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一起团伙刑事案件。

  据了解,王建华系沈丘县红庙乡人,这个66人的犯罪团伙是一个松散的犯罪团伙,没有固定的组织和头目,成员之间多是临时结伙犯罪。66名嫌犯分别来自河南、安徽、四川、山东、黑龙江、湖北、新疆等省、自治区,其中16人有前科。

  据郑州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从1992年5月到2001年5月,王建华等66名嫌犯在新密市等地或单独或结伙,共实施了二百多起犯罪。其中故意杀人2起,杀死两人;抢劫35起,实施抢劫过程中,两名被害人被当场杀害;强奸3起,其中两起轮奸;破坏电力设备89起;盗窃94起。同时该团伙还犯有妨害公务、组织越狱等犯罪。

  王建华团伙作案次数多,时间跨度长,且手段残忍——

  1992年,王建华等人在拦路抢劫时用长矛扎向受害人于国清的腹部,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1996年9月,入室抢劫外地民工杨国庆,抢得现金90元,并将杨国庆当场杀害。

  1997年1月20日,王建华因嫌工头儿芦金喜给他发的工资少,就先将安眠药放在饮料中让芦喝,后趁芦熟睡之际,用斧子将芦砍死,盗走芦身上的现金1710元后逃跑。

  1998年4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叶新良、毛庆平同王文奇经预谋后窜到新密市七里岗镇杨寨村五组,盗窃了50米铝线,价值54.6元,后三人因分赃不均,叶、毛竟用铁棒将王文奇打死,埋尸灭迹。

  王建华犯罪团伙还以在煤窑打工做掩护,多次袭击外来民工,抢劫钱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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