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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司机申诉工作超时 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02-04-10 15:51:02
按照有关规定,驾驶员每天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然而深圳市金华南运输实业有限公司司机每天却要工作15个小时以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为了行车安全,该公司下辖几条线路的183名司乘人员联名提起劳动诉讼。市劳动局已经受理了该申诉,并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每天超时工作,交通事故不断 提出诉讼的是331线、332线(大巴),522线、548A快线专线的全体驾驶员、乘务员和站台员。据该公司原公交车驾驶员林桂兴反映,每天每车从早上6点发出第一班车直至晚上23点发完最后一班车,驾驶工作均由一名司机负责,每位司机一天工作时间在15至18个小时不等。由于人员不足,两三年来每位司机都要连续上班6至8天才能休息一天,有时要连续十多天才能休息一天。不少司机因受不了这样长时间的工作,在上班途中病倒了。而病倒的司机要求休息时,公司则要求司机到区级医院出具相关证明、病历、收费收据,才能够批准休息,否则就要罚款。长时间疲劳驾驶车辆,使司机和乘客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从而造成交通事故一件接一件,呈直线上升趋势,去年受到主管部门年度“黄牌警告”。 一天驾驶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 林先生说,2001年10月,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中规定: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辆。从事公路客运的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车辆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部门也对此做了明确规定。由于交通驾驶工作十分重要,长期这样下去,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加之该公司的线路都是行驶在深圳市繁忙的路段,如107国道、北环高速公路和滨海大道,人多车更多,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司乘人员们每天都在担惊受怕中度过,今天15至18小时平安过来了,晚上睡觉又要考虑到明天的15至18小时怎样过。同时,公司还规定了许多不利司乘人员的规定,为了不被受罚,司机只好加足油门左拐右拐,见缝插针地行驶在车流之间,如同电影里演的《生死时速》一样。
司机向市劳动局申诉 据林先生反映,在征求了有关方面以后,他们开始聘请律师,向深圳市劳动局提出诉讼申请,要求按照《劳动法》给予仲裁。他们要求司乘人员的工作时间必须实行《劳动法》规定的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天延时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并支付延时加班费。他们希望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安全生产。同时他们希望在仲裁前,公司、车队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刁难暂时仍未同公司签订合同的司乘人员。 林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采取这种手段也是迫不得已,他们只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们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他们自己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更是为了所有深圳市民的人身安全,他相信不久进行的仲裁肯定能够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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