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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母有偏心放火烧房子 被判处有期徒半年
发布时间:2002-04-10 10:57:48


    永嘉县潘坑乡女青年暨某因怨恨母亲偏爱姐姐,一把火烧着了自己家。昨日,永嘉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她有期徒刑6个月。

  暨某没有文化,平日里对母亲逢事就帮着姐姐一直不满。今年1月8日晚,她暗自用火柴点燃卧室里的衣服和棉被后外逃,待家人发现时,家里财产已烧毁了许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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