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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最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骗税600万主犯判无期
发布时间:2002-04-08 14:39:08
近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市建国以来最大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作出判决,林育龙、庄潮标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案涉案时间仅4天,涉及全国7个省市、22家企业,虚开金额达3900多万元,骗取国家税款670多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广东潮州人林育龙、庄潮标,2000年11月来到本市巴南区,化名为林龙和林广豪。在无注册资本的情况下,他们委托九龙坡区天元工商咨询服务中心的吴戎、吴炬二人,为其代办“泰滨贸易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 吴戎、吴炬明知林、庄二人无注册资本,在收取了8800元的费用后,为其伪造了200万元的实物出资发票、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等,在市工商局骗取了“泰滨公司”的注册登记,并于同年11月28日,取得了公司营业执照。 据此,林、庄二人在巴南区国税局办理了税务登记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骗购了百万元版的100份电脑防伪增值税专用发票。同年12月26日至29日,仅4天,林、庄二人向全国7个省市的22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6份,虚开金额达3900多万元。 吴戎、吴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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