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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荆州“英雄民警”刘滨,凶残恶徒昨判死刑
发布时间:2002-04-05 15:49:29
去年除夕夜杀死、杀伤荆州民警刘滨、万先科的凶手刘鹏,昨日上午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判处死刑。
经法院查明,被告人刘鹏去年7月因抢劫罪,被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今年1月4日,刘在劳动改造时脱逃。
今年2月9日、10日晚,刘携尖刀连续作案,刺死2人,刺伤1人。11日晚7时许,刘藏身沙市区711厂生活区一条通道里。当受害人沈某及女友叶某经过时,刘向沈某连刺13刀,致其当场死亡。当晚8时许,巡警刘滨、万先科、夏勇接警后赶到案发现场,在与刘鹏搏斗中,刘滨壮烈牺牲,万先科身受重伤(现已康复出院)。次日,刘被公安干警围捕擒获。 昨日,法庭当庭宣判:杀死4人、杀伤4人的罪犯刘鹏,因犯脱逃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前,刘鹏拒绝法庭为其指定辩护人。庭审后,刘没有提出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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